北京市內養狗需要給狗狗辦理狗證,而且之后每年還要年檢一次。如果不給狗狗辦證或者年檢的話,被發現是會受到處罰的。如果狗證丟失了的話,也要盡快在15天內補辦,不然超過這個期限去補辦的話,可能還會罰款哦。
可以補辦的,而且要盡快在丟失之日起的15日內補辦。需要攜帶當時辦證繳納的管理服務費收費憑證(發票、收據等)或個人身份證明,到原養狗登記機構補辦新證,然后進行年度檢查程序。建議再帶一兩張狗狗的彩色照片,以備不時之需。
如果不按規定給狗狗辦理養狗登記或者辦理年檢手續,狗狗會被公安機關沒收,并且會對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處以幾百、幾千元不等的罰款,情節嚴重的還會吊銷養犬登記證。如果多次被舉報、處罰,除了沒收狗狗、吊銷養狗證之外,未來5年內將無法再次辦理養狗登記。
養狗未經登記,年檢的,由公安機關沒收,對單位處以5000元罰款,對個人處2000元罰款。 逾期不辦理狗狗變更登記,或遺失狗登記證逾期不補辦的,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,并會對單位處以2000元罰款,對個人處以500元罰款。
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全文:http://gaj.beijing.gov.cn/wsgs/zcfg/201912/t20191227_152160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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