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由于受疫情影響,很多人的工作出現了很大的變化,一部分人處在失業的狀態,像這種情況下,國家設置了疫情補貼金進行補貼。那么疫情補助金和失業補助金是一個嗎?下面讓我們具體來看看吧!
疫情補助金與失業補助金不同。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,6個月補貼是國家新出臺的一項臨時性、階段性舉措,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。失業補助金是失業保險金,屬于傳統的失業保險金。有三個具體的區別:
為了得到失業補助金,失業保險金要支付一年,而且必須在沒有我的意愿的情況下中斷就業。疫情期間6個月的補貼,不要求是非雙方自愿中斷就業,即使自愿辭職也可以獲得。而且,即使他已經一年沒有支付失業保險金,也可以獲得失業保險金,但在支付一年失業保險金后獲得的補貼通常更多。
付款期限越長,時間越長,金額越高。疫情期內,領取失業補助金最多只能領取6個月,失業補助金數額低于失業保險金。如威海市失業補助金的計算和支付標準為:失業保險金繳納期滿仍處于失業狀態、失業保險金繳納不足一年的失業人員每月100元;已繳納失業保險金一年以上但因自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,每月150元。
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,還可以享受醫療保險、生育補貼、喪葬補助、一次性養老金、創業補貼和一次性治療、取暖補貼等待遇,在領取防疫補助期間不再享受其他待遇。
1、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。
2、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,本人和單位按規定履行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不足一年。
3、參加工作一年后,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。
注:如果你符合任何條件,你可以領取6個月的失業救濟金。
疫情補助金可到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就業服務機構申請。具體報名地點請致電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12333。此外,還可以通過全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、手持式12333APP或所有支持應用電子社保卡的app和小程序在線領取失業疫情救濟金。
條件:
1、領取者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在工作的人員;或者停止在本單位參保,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。
2、限2020年3月至12月申請,回收期為6個月;
補貼標準:
1、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的,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%確定。
2、繳費不滿一年的,按失業保險標準的50%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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